远离尘嚣读后感 远离尘嚣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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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尘嚣·哈代》原文|读后感|赏析
【作品提要】
在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使田园牧歌式的封建宗法制社会急剧瓦解,恬静的乡村生活已不那么平静了。勤劳朴实的加布里埃尔在趋于赤贫的情况下爱上了女农场主巴丝谢芭并做了她的羊倌。可是轻佻的巴丝谢芭却醉心于乡村中一个唐璜式的浪荡不羁人物特罗伊。特罗伊曾引诱过一位天真无邪的姑娘芳妮,后来又抛弃她与巴丝谢芭结了婚。另一个农场主博尔德伍德像疯了似的爱着曾“引诱”过他的巴丝谢芭,后来他杀死了特罗伊,陷入精神错乱,被判终身监禁。最后巴丝谢芭与对她忠心耿耿的加布里埃尔结了婚。
【作品选录】
第二十四章同一个夜晚——冷杉林
不再雇用管家之后,巴丝谢芭自愿承担了一些五花八门的工作,其中较为突出的一项就是在睡觉之前在家宅里转一圈,看看是否一切都没有差错,可以安然过夜。每天晚上加布里埃尔差不多总是走在她的前头,首先巡视一番,像是一个特别任命的管事那样,仔细地照看她所要照看的一切。可是对这种体贴入微的忠忱,他的女主人几乎没有觉察到,即使是略知一二,也没有对它们予以感谢和报答。女人对于男人的负心可以无休止地哭哭啼啼,但是,男人的始终不渝似乎只能招来她们的冷落怠慢。
由于巡视最好在不被人看见的情况下进行,她手中常常提着一盏遮光灯,并且不时带着城市警察的那种冷静沉着把灯罩拧开,查看每一个角落。这种冷静与其说是由于她对可能碰到危险无所畏惧,倒不如说是她根本就没有疑心会有什么危险;她所能估计到的最糟糕的情况,无非是一匹马没拴好,家禽没有全部上窝,或哪扇门没有关上。
今天夜晚,她像往常一样检查了屋内,到放牧围场上去转了一遭。在这里,打破一派沉寂的唯一的动静是许多牲口的不慌不忙的嚼料声,以及那些看不见的鼻子打出的响亮的喷鼻声,最后,它们成了一片鼾声和喘息声,就像慢慢抽动着的风箱。随后,嚼料声又会重新响起,这时,眼睛在生动的想象力的帮助下也许能分辨出一些浅粉色的鼻孔,它们的形状像一个个黑洞洞,表面滑腻腻、湿乎乎的,对它们不习惯的时候,摸上去是不会感到舒服的;它们的鼻孔下面是嘴,在舌头够得着的时候,它们特别爱追着去舔巴丝谢芭的衣服那松散的下摆。在每一头牲口的嘴和鼻子的上方,目力比较敏锐的人能看见棕色的额头和两只凝神而视但却并无敌意的眼睛;再往上看,那就是一对白晃晃的、像是两弯初升的新月一样的犄角了;它们偶尔发出沉闷的“哞!哞!”声,不容置疑地对人表明这是一群品种优良的母牛;它们蹄色洁白,体型健美,生龙活虎,身带花斑,两眼闪闪有光,还有其他许许多多的特点,它们就是上面提到过的巴丝谢芭的挤奶场里的体面的母牛。
她返回房子时所走的路要穿过一片栽种不久的尖顶的冷杉林,那是为了保护房屋不受北风的吹袭而在几年前栽下的。由于头顶上的树叶纵横交错,密密层层,因此,在林子里正午光线幽暗;午后暮色苍苍;黄昏黑得像深夜,深夜则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像是埃及的第九次天灾。如果要形容一下这个地方的话,可以把它称为一座巨大而又低矮的天然形成的大厅,生机盎然的树木像细长的柱子支撑着毛茸茸的顶棚,地上覆盖着由枯死的小穗和发霉的球果所组成的暗褐色的柔软的地毯,上面点缀着一丛一簇的草叶。
尽管这条小路始终是这种夜间“散步”的最令人伤脑筋的地段,但是,她对危险的畏惧还没有严重到使她在步出屋门之前非要去找个伴儿不可的地步。巴丝谢芭蹑手蹑脚地在林中走着,似乎听见小路的另一端有向她走来的脚步声。那肯定是一阵沙沙的脚步声。她的脚步立时就变得像雪花落地那样轻了。她想起这是一条人人皆走的小路,来人也许是某个回家转的村民,于是便放下心来;但与此同时,对于自己将在归途的最黑暗的地段和来人相逢,她又感到懊悔不已,即使这情况只是发生在自己的家门口。
那脚步声向前走着,愈来愈近了,就在一个身影正要擦身而过的时候,有个东西挂住了她的裙子,并且硬把它往地面上拉。这出人意料的一扯几乎使她跌倒在地。在站定身来的时候,她触到了温暖的衣服和扣子。
“天哪,真吓人!”一个男人的声音说道,他比她大约高出一英尺。“老弟,我碰伤你了吗?”
“没有。”巴丝谢芭答道,试图缩回身子。
“我想,咱们大概让什么东西缠在一起了。”
“是的。”
“你是个女的吗?”
“是的。”
“我想我该说是位小姐吧。”
“那没关系。”
“我是个男的。”
“哦!”
巴丝谢芭又轻轻地拉着裙子,但是无济于事。
“你提的是一盏带遮光罩的灯吗?我想是吧。”那男人说道。
“是的。”
“要是你允许的话,我把灯罩打开,好把你松开。”
一只手抓住了那灯,遮光门被打开了,光线从禁锢它们的地方闪了出来,巴丝谢芭吃惊地注意到了自己所处的地位。
她绊住的那个男人穿着鲜艳的红军装,黄铜扣闪闪发光。他是个当兵的。他的面貌在一片漆黑中突然出现,就像沉寂中骤然响起了嘹亮的号声。此时,一直守护着这个地方的黑暗之神顿然消失了,这与其说是因为灯光,毋宁说是因为那被灯光所照亮的身材和面貌。展现在眼前的这一位比之她原来认为会看到的某个衣着灰暗的不逞之徒有天壤之别,以至使她的心中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变化。
情况马上就弄明白了,那个当兵的马刺缠住了她裙子的饰边。他向她的脸看了一眼。
“小姐,我马上就把你松开。”他带着一种刚刚拿出来的殷勤劲儿说道。
“哦,不用了——我自己能松开,谢谢你。”她急忙答道,俯下身去松那马刺。
要松开马刺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就在那片刻的工夫里,马刺上的齿轮已经死死地绞进了饰带中,要松开恐怕是件颇费时间的事。
他也弯下腰去,那盏灯放在他们之间的地面上,从开口处射出的亮光在杉树的针叶和又长又湿的草叶之间闪动着,像是一只巨大的飞来飞去的萤火虫。向上的光线射到了他们的脸上,把这男人和女人那庞大的身影映满了半个林子,那黑黝黝的影子投到树干上,被扭歪变形,渐次消失了。
在她抬起眼睛的瞬间,他紧紧地盯着她的双眼;巴丝谢芭又低下了头,他的凝视太强烈了,她的眼睛受不了这种毫不掩饰的注视。但是,她已经用眼睛的余光注意到他是一个年轻而身材颀长的人,他的袖子上有三道人字形的衔花。
巴丝谢芭又扯了起来。
“小姐,你成俘虏啦;不顾实际情况可不行呀,”那军人干巴巴地说道,“要是你这么着急的话,我就非把你的衣服割开不可了。”
“好吧——就割开吧!”她无可奈何地喊道。
“要是你能等一等的话,就没必要割开了。”他从那小齿轮上解下了一段饰带。她把自己的手缩了回来,但是,不知是出于无意还是有心,他的手碰到了她的手。巴丝谢芭感到了恼火;她简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他继续解着,然而,解来解去,似乎没完没了。她又看了他一眼。
“谢谢你使我有幸看到了一张这样漂亮的脸!”那年轻的中士毫无虚文缛节地说道。
她窘得满脸绯红。“那是无意的。”她生硬地答道,而且尽可能摆出了处于这种被束缚的地位时所能摆出的尊严——这种尊严委实少得可怜了。
“小姐,你说话这么直来直去,我就更喜欢你了。”他说。
“我真希望你根本没闯到这儿来,硬让我看到你,那我才高兴呢!”她又扯了起来,她的衣服的褶裥像小人国里的滑膛枪似的裂开了。
“我活该让你用这种话来惩罚我。可是,为什么这样一位漂亮而本分的姑娘对和她父亲性别相同的人如此反感呢?”
“请赶你的路吧。”
“怎么,美人儿,把你拖在我的身后吗?好哇,不过你看好了;我可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结子呢!”
“哦,你真不要脸;为了把我留在这儿,你故意把它缠得更紧了——你就是这么干的!”
“说实在的,我可没这个意思。”那中士说道,眼睛里闪着快活的光芒。
“你就是这么干的!”她火冒三丈地喊道,“我非要把它解开不可。现在让我来!”
“当然可以,小姐;我可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他接着叹了口气,这一叹调皮之极,但又不失为一声地道的叹息,“见到了美人,真是谢天谢地,尽管它是像给狗扔骨头似的赏赐给我的。可惜好景不长喽!”
她紧闭双唇,决心保持沉默。
巴丝谢芭的心里在盘算着她是否使足力气拼命一扯,把自己挣脱出来,即使是冒把裙子拉断的危险也在所不惜。可是,这想法太可怕了。这就是吃晚饭时她穿着的那身极有气派的衣服,也是她所有的衣服中最好的一身。哪一个处在巴丝谢芭这样地位的并非天生羞怯的女人,在仆人们能听到她的喊声的情况下会付出如此之大的代价从一个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士兵身边逃之夭夭呢?
“妙极了;我看用不了一会儿就能解开的。”她那位冷静的朋友说道。
“这种玩笑真叫人恼火,而且——而且——”
“别说得太狠心了!”
“——这是对我的侮辱!”
“这是为了使我能得到向一位如此迷人的女子道歉的愉快,小姐,我马上就可以向你致以最恭顺的歉意。”他说着,深深地鞠了一躬。
巴丝谢芭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我这辈子见过许多女人,”那年轻人仔细地审视着她那低下去的头,若有所思地继续小声说道,“可是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漂亮的女人。这话听不听由你,听了是生气还是高兴也由你,我是不在乎的。”
“那么,你是谁?谁能这样藐视别人的看法呢?”
“不是生人。我是特罗伊中士。我就住在这个地方——嘿!你瞧,终于解开了。你那巧手干得比我的手还要着急。我倒希望结子摞结子,没法解开就好了!”
这真是越来越糟糕了。她开始移步,他也同样起步了。怎么才能体体面面地离开他呢?现在这成了一件使她伤脑筋的事了。她手里提着灯,侧着身子一寸一寸地挪着,直到他那红色的外套消失了。
“啊,美人儿,再见啦!”他说道。
她没回答,在挪了二三十码之后,她一转身,跑进门去了。
丽蒂刚回房休息。在巴丝谢芭上楼回她自己的房间时,她把那姑娘的房门推开了一两英寸,气喘吁吁地说道:
“丽蒂,村里有个当兵的吗——有个什么中士吗?——一个挺有气派的中士,长得很好看——穿着带蓝边的红军装。”
“没有,小姐……我说,没有;不过,也可能是特罗伊中士休假在家,尽管我还没见到他。他们团驻扎在卡斯特桥市的时候,他就到这儿来休过一回假。”
“对了;就是这个名字。他长着一撇八字胡——不是络腮胡子也不是山羊胡子吧?”
“对。”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噢!小姐——说起这个名字都叫人脸红——一个花花太岁!可是,我知道他是个又机灵又英俊的人,他本来是可以像一个乡下绅士那样发迹的。可他真是***啊!他名义上是个医生的儿子,这就很了不起了;可实际上他是个伯爵的儿子呀!”
“那就更了不起了。真想不到!是真的吗?”
“是的。他受过很好的教育,在卡斯特桥中等学校上过好多年学呢。他在那里学过各种语言;听说他能用速记把中文记下来;可是我不敢保证,因为这不过是传说而已。不过,他的天才被荒废了,他应征当了兵;但即使这样,他也不费吹灰之力就升了个中士。啊!出身高贵真是洪福齐天呀;有贵族血统就是在行伍里也会出类拔萃。他真的回家了吗,小姐?”
“我相信是这样的。晚安,丽蒂。”
话又说回来了,一个快快活活的穿裙子的女人怎么能没完没了地生这个男人的气呢?在有的场合下,像巴丝谢芭这样的姑娘是可以容忍许许多多的荒唐行为的。这种场合常常是在她们想要受人赞扬的时候;有时是在她们想要被人支配的时候;在她们不想胡闹的时候,这样的场合就极其难得了。刚才,支配着巴丝谢芭的是第一种感情,多少掺杂着点儿第二种感情。此外,由于偶然或出于恶作剧,这位英俊的、显然见过大世面的陌生的大兵在此以前就已经颇使一些人感兴趣了。
因此,她也拿不准他到底是否侮辱了她。
“真是怪事!”她最后在自己的房间里对自己喊道,“没有比我做过的事更糟的了——居然从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身边偷偷摸摸地溜走了!”显然,现在她并不认为他对她容貌的那番恬不知耻的赞美是一种侮辱了。
博尔德伍德从来也没有对她说过她是个美人,这就是他的一个致命的疏忽。
(陈亦君、曾胡译)
注释:
见《圣经·旧约·出埃及记》,由于埃及人拒绝使犹太人获得自由,因而遭受了一系列天灾。九次天灾分别为:水变血之灾,蛙灾,虱灾,蝇灾,畜疫之灾,疮灾,雹灾,蝗灾,黑暗之灾。
见英国作家约翰·斯威夫特(1667—1745)的小说《格列弗游记》。
【赏析】
时代在按着历史的法则前进,人类不得不与一些尽管旧却也美丽的事物告别。在这日新月异的时代,这世界好像每天都在迎接新的“别墅楼”的拔地而起,同时也每天都在目睹旧的“樱桃园”的就地消失……
就像契诃夫怀念那一片“樱桃园”一样,哈代是原野和晨曦的忠实的儿子,他热爱古老的生活方式和淳朴的农民。然而它又注定要看到先辈的信念和欲望在他的眼前粉碎,他眼睁睁地看到了他家乡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侵蚀下一天天瓦解,目睹了发生在威塞克斯故乡的一幕幕触目惊心的惨剧;他十分同情劳动者遭受的深重灾难,为他们的悲惨命运感到悲伤。可是时代前进的脚步永远无法逆转!
“远离尘嚣”——这是哈代借托格雷的《墓畔哀歌》发出的悲叹,无助又无奈!
“一定是乔治·艾略特,要么便是艾略特遇上了敌手。”亨利·詹姆斯猜测。
“该书的唯一缺点是读者怀疑哈代先生有意无意地模仿艾略特的风格,否则他能写得更出色。”《泰晤士报》评论说。
尽管也有人开始怀疑哈代小说里某些情节的不真实,但当时评论界普遍赞誉他关于农村的描写。在英国文学史上,农村题材一直受到忽视,正是哈代用自己的创作开辟了这一领域。“正像狄更斯为城市写作一样,哈代先生似乎是为农村而写作。”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鸡犬相闻……怡然自乐”,这样如诗如歌的田园生活是中国诗人陶渊明所梦想的。在哈代的心里,也有一个美丽的“桃花源”——威塞克斯广大的农村地区。在这儿,残存着古代巨石建筑遗迹,拥有古老的盎格鲁-撒克逊传统,保存着浓郁的宗法制社会风习,在老百姓中间流行着迷信与命运观念。那一片土地上的高原、沟壑、丘陵、草地……神秘可怖却也雄奇美丽。最令人心驰神往的是:那群可爱的牧羊人,沐浴着温暖的阳光,他们的淳朴率真及孩子气般的顽皮,诚实与可爱……
主人公加布里埃尔·奥克是一个勤劳朴实的牧人,他在幽静秀美的山水中,放牧羊群,弄笛、消遣,生活充满着诗情画意。正当他沉浸在爱情金色的晨曦中悠然自得时,他的羊群突然在一个晚上误入迷途,摔死在悬崖之壁。这场出乎意料的灾难使他沦为一个漂泊的农人。加布里埃尔真诚地爱着女主人公巴丝谢芭,在很长的时间里,他默默忍受女主人对他的无礼傲慢,因为在感情上他早已与她难舍难分。他是属于那种情感温和、深厚、笃实的人,把爱人理想化了。当巴丝谢芭拒绝了他的求爱之后,他就收起了那份爱并把它珍藏在心底。在巴丝谢芭由于上当受骗错嫁了特罗伊后,加布里埃尔一如既往地关心她,帮助她治理农场。虽然加布里埃尔为一再受到巴丝谢芭的冷遇而失望过,但他就是这样在迷惘中追求一种徒劳无望的爱情。
巴丝谢芭一开始只是一个任性、娇生惯养但不算凶恶的姑娘。她成为农场的主人之后方以有产者自居,开始变得傲慢、势利起来。她爱慕虚荣,迷恋上流社会,企图跻身其中。她把特罗伊虚伪的爱情、上流社会的风度看得高于一切,从而掉进被愚弄的陷阱,蒙受了极大的痛苦。加布里埃尔的善良与真诚感动了她,使她很快从迷梦中惊醒,重新获得爱情。难怪评论家认为:“巴丝谢芭是通过不幸的痛苦,从一个自负和自私的姑娘发展为一个明智和令人同情的女人。”
博尔德伍德——“人格分裂者”的典型,是一位年近40岁的小庄园主,一直过着独身生活,性情冷漠,不苟言笑,生活呆板。年轻时被一个心爱的女人抛弃后,就将自己塑造成一个受人尊重、超乎凡俗、对所有女人不屑一顾的“理想自我”,从而获得心理的补偿。然而,当巴丝谢芭有感于他对她容貌的无动于衷,在情人节寄给他一张“跟我结婚”的卡片逗弄他时,博尔德伍德平静、呆板的生活被打破了,郁结长久的欲望突破了自设的防线。博尔德伍德后来在疯狂中开枪打死溺水后复归的特罗伊,然后投案自首。之后,人们在他家一个上了锁的柜子里发现了他收集的一些不寻常的物品:尚未缝制的女装衣片、两个皮手笼、一个装有手镯或戒指的珠宝盒等等,每一包都用签条标上了“巴丝谢芭·博尔德伍德”的字样。从中可以看出他的恋物癖和对巴丝谢芭强烈的单相思。随着偶像的消失(巴丝谢芭拒绝了他),他整个生命便走向了毁灭。他置身于外在的压力、本能的冲动、理想自我的经营等多重力量的分裂之中,不知所措,无能为力!
在小说中,特罗伊是以“疯人”的面目出现的。他的闯入给“远离尘嚣”的威塞克斯社会带来了一种毁灭性的力量。他道德败坏,厚颜***,不近人情又庸俗粗陋。他引诱芳妮致使她怀孕,尔后又将其抛弃。他狡诈、阴险,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不择手段。必要时他又阿谀谄媚,在动人的仪表后面隐藏着极其丑恶的灵魂。为了得到巴丝谢芭,他不惜屈尊求爱,玩弄手段。他以骑士般的浪漫骗取了巴丝谢芭的爱,但婚后却并不爱她,相反对她冷酷无情。在这里作者是把他作为悲剧的制造者来描写的。由于他的介入,“疯人”的资本主义社会侵入到这个“远离尘嚣”的世界,传统的风貌和旧秩序遭到了破坏,使那里的居民的命运发生了悲剧性的变化。尽管作为外来资本主义势力的代表,特罗伊在作品中的出现表明资本主义利己主义哲学已经进入了远离尘嚣的偏僻乡村,宗法社会人与人的关系正在被资产阶级的生活原则所取代,但在充满诗情画意的乡村背景下,青年牧羊人加布里埃尔·奥克经过挫折与磨难,终于与美丽的巴丝谢芭结了婚,这个圆满结局,表明哈代相信来自民间的与大自然接近的劳动者的才干与力量。
一部伟大小说里的人物,正如在舞台上一样,必须各自在真正的意义上演出各自的角色。——农民加布里埃尔,虽然是谦虚而朴实地,却确实扮演了一个出色的角色。巴丝谢芭、博尔德伍德,他们的生活似乎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但他们都经历了考验。正因如此,我们把这部小说列为当代为数不多的几部伟大小说之一——因为,尽管“远离尘嚣”,哈代先生却看到了:在周围的植物、石头、溪流之外,在约瑟夫·普尔格拉斯和他那类人的动物一样的生活之外,还有另外一种生活——像牧羊人加布里埃尔那样具有深沉的爱、坚贞的忍受和敢作敢为的人的生活,像巴丝谢芭·埃弗迪恩那样涉过“绝望的深渊”终于来到“景色宜人的山地”的妇女的生活……
(徐普良)
《远离尘嚣》或者《小王子》的英文读后感。300字左右。
小说叙述者是个飞行员,他在故事一开始告诉读者,他在大人世界找不到一个说话投机的人,因为大人都太讲实际了。
接着,飞行员讲了六年前他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遇见小王子故事。神秘的小王子来自另一个星球。飞行员讲了小王子和他的玫瑰的故事。小王子为什么离开自己的星球;在抵达地球之前,他又访问过哪些星球。他转述了小王子对六个星球的历险,他遇见了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地理学家、蛇、三枚花瓣的沙漠花、玫瑰园、扳道工、商贩、狐狸以及我们的叙述者飞行员本人。
飞行员和小王子在沙漠中共同拥有过一段极为珍贵的友谊。当小王子离开地球时,飞行员非常悲伤。他一直非常怀念他们共度的时光。他为纪念小王子写了这部小说。
作品通过这个小王子的经历,阐述了对社会上不同类型的大人的看法和批评,提出了一些发人深思的问题。作者特别借小王子之口赞颂了情谊和友爱,希望人们要发展友情,相互热爱。在作者看来,爱就要像小王子住的星球上的火山一样炽热,友情就要像小王子那样兢兢业业为玫瑰花铲除恶草。
在这部作品里,也流露出—些伤感情绪。但这并不是主要的,并没有处于压倒地位。故事到了**,这丝伤感很快在欣喜中消溶了。小王子向他的朋友赠送了临别的礼物:“你会有许多会笑的星星。”地球上的这位飞行员将会听见他那喜爱的小宝贝在星海中的一颗星星上的笑声,于是,他就会听见所有的星星都在笑。就这样,作品中的伤感失去了分量,死亡失去了它的恐怖性。
每一次读《小王子》,都被这种孩子式的看待世界的态度感动,多么天真、幼稚,可又多么纯洁、真诚。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整天忙忙碌碌,像一群群没有灵魂的苍蝇,喧闹着,躁动着,听不到灵魂深处真诚的低语。时光流逝,童年远去,我们渐渐长大,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的记忆,也消蚀了心底曾经拥有的那份童稚的纯真。我们沉溺于人世浮华,专注于利益法则,我们不顾心灵的沉重的桎梏,可是愈如此,愈体验到人生意义的虚无。读大学时,我看了不少现代派的作品,里面充满了欲望、异化和梦魇,这些对世界险恶真实的写照,看得人心里充满了卑琐失望。但是,每次读一遍《小王子》,就好像在清水中洗了个澡一般,心又重新变得剔透明亮了。
《小王子》这部童话情节别致而曲折,行文富于诗情和哲理,它采用倒叙的手法,语言明白晓畅,可读性很强。由于作者以情爱贯穿全篇,所以法国评论界认为它是一部充满诗意的童话,是作者对友情的眷念。
《小王子》于1943年在纽约出版,它是20世纪流传最广的童话,被译成100多种语言,电影、唱片,甚至纸币上都可以看到本书的影子。出版《小王子》美国学生版的约·米勒说:《小王子》属于这种类型的书……它使孩子和成年人都喜欢。作品所刻意追求并表现出来的想象力、智慧和情感,使各种年龄的读者都能从中找到乐趣和益处,并且随时能够发现新的精神财富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精选10篇),欢迎大家分享。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最近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得描写,让我们展示了他生活在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草,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多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并不那么修,散发着浓浓的乡士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还凑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陪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故事,随他一起看那里的耳语虫的嗯菜,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的心,你会发现这个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是一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组则是扭头抽面。仍不能遮住笑颜,也不奈不住笑了起来,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然激动,多么好的故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色,一没有渲染的外表,只有普负责语言和浓厚的乡情。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他丧,仿佛有一罐麦香四远,而今缓缓都送来了。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2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荒芜的家园是被人村庄的寂寥;那是间不曾打扫过的老屋,那块没有安心种好的土地;是黄沙梁落日的余辉。面对那十年后重修的门楼孤立在荒原中,空旷而孤独。内心不免多了些惆怅与不舍,此时荒草已从墙陀涌了进来。那血浓于水的情谊被有情风携带穿过那荒野中的门,那黄沙梁的太阳再一次照向手中的铁具,折射出他对故土无限的眷念。满腔热血倾注在这荒芜的家园,那声他养他的地方。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天堂,唯有故土。
在城市的日子里。
虽说是一个农民,他对城市没什么感情,但仍怀有感恩的心生活在城市中。人家把马路扫得一尘不染,还建了高楼和公园。谨慎地走在马路上,享受着这突来的美景。扛着铁锹进城,像开垦荒地般地"经营"城市。不过,他又是城市的一个匆匆的过客,用他的话来说,是踏破铁鞋觅吃处。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饭馆就算是吃下了,在陌生的城市他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于是,他学会恭恭敬敬的敲门,规规矩矩的守门,怅然无惜的找门。因为怀揣感恩之心,无拘于城市的林总,他依然扛着铁锹过街。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感恩每一株花草,每一片土地,这样的乡土哲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将感恩之心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
无论生活在那里,人都应该是感恩的生活着!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3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4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翻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性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性。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像就是浓浓浓浓的阳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5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近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6喜欢新疆从刘亮程的文章里开始,从《一个人的村庄》开始,《虚土》是刘亮程的第一个长篇,虽然不是那么长,略微比中篇长一点,但是这也是刘亮程的作品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不过无论他怎么写,归根结蒂都是散文,小说不过是一系列组织起来的散文。
读刘亮程的乡土散文,才感觉到农村和城市的区别,绝对不仅仅是生活方式上的区别,更是思维方式上的区别,甚至是文明的区别。城市里生活的人总是感觉到城市的优势,看不起农村,认为农村没文化,人类一切文明都是城市文明,乡村的文明其实也是依赖着城市文明才能够产生的。而刘亮程的乡村,让我们看到了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巨大差异,那完全是我们没见过,没想过,没经历过,没法想象出来的另一种文明,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而且随时濒临着被我们强大的文明吞没的危险!一旦消亡,就永远不会再次产生。如果失去,我们将永远也不会知道那种文明中蕴藏着什么样的智慧!
从《虚土》到《凿空》刘亮程又前进了一大部,我觉得《凿空》是刘亮程成熟的一个标志,是刘亮程艺术的一个高峰,是新疆乡土文化的一次全景式的展现,然而这是一次谢幕!一切都在中国城市化的洪流中,变得那么不堪一击。如果没有刘亮程的收集整理和发掘,如果没有刘亮程这么一个乡土中长出来的作家,也许这一切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7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平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若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8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受颇深。我读这本书时,一直被作者的独树一帜打动着。
刘亮程,新疆沙湾县人,他以他那孤独的性格,描绘出了他一个人和牲畜、草木以及各种小昆虫共同生活的村庄。你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硝烟,看不到歌舞繁花,看到的只有牛马、草木和一切有生机的事物。一个人走在村庄的小路上,没有一丝烦恼和顾忌。
在作者笔下的动植物是与众不同的。驴在别人眼中是“工作机器”,是不起眼的,但是作者在文章中却把它当成了朋友。在作者笔下的每一种事物都变得那么和蔼可亲,那么讨人喜欢!甚至于作者在文章中曾经描述过的一个大树根,就那么原封不动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印进了我的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原来作者描绘的村庄居然是那么的美。早上,太阳先照到村东头,后来又照到村西头,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他笔下的村庄,是有血有肉的,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现实。
再来说说自然,作者对于自然地描写有些“野性”。那些文字似乎是作者安静的孤独产生的,带着些“野”味。
作者是一个十分孤独的人,他文章的字里行间时时处处都流露出了他的孤独,在如今这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时代,作者却仍沉浸在黄沙梁的岁月里,停止不前。
作者却也是个非常懂得生活的人。正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文中写道,作者凭借自己的双手,盖了一间新房子,并在黄沙梁修建了一条公路。当他离开黄沙梁时,他却把房子毁了。也许他是不想让别人占用他的所有,也或者是他不想让人不劳而获,总之,他将房子毁了。这也就是作者的独特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作者著书的最大独特之处体现在:作者仅用了小手笔描写了村里的人,却用了大篇幅去描写了家畜、草木等事物和自己的生活。这里可以看出,牲畜、草木等事物以及村庄里的一切在作者心目中地位是非常高的,也因此可以看出,作者对村庄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感情。
如果让我去当农民,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我知道,在乡下,生活环境是很恶劣的。农民们工作起来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刺骨,而且还是极为劳累的农活。那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没有暖气。但是作者却选择在黄沙梁生活。我所缺乏的,就是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海子曾说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以后要简单的生活,创造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9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0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的家园正在荒芜吗?
也许你会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你在喧嚣中步履匆匆,却从未思考自己做过些什么。
毋庸置疑,当时代裹挟着各种碎片倾泻而下,人人都想看清一切,却又在等待戈多般的梦境中糊涂老去。步步铿锵在自己设想的蓝图,我们究竟丢失了什么?仓促的一生能沉淀出几多痕迹?
《一个人的村庄》是刘亮程的散文集。作者在大西北土生土长,他是真正的作家,也是真正的农民。他“常常扛着一把铁锹",作为唯一的旁观者,和那些偶尔路过的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就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相比,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作者用淡淡的、粗砺的而又带着浓郁天真的文字。带我们品味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刘亮程笔下的村庄是他的回忆,是不少人的过去,我也不愿看到这景象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日渐荒芜。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笔下的两种情景:过日子的人忙忙碌碌地度过一日——天黑了。慵懒的人悠悠闲闲,日子已经过他们——天黑了。天从未为哪个人单独黑一次、亮一次。正如朱德庸所言,对于时间,我们其实永远是被动的,我们只能在这个被动的时间里,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刘亮程是愿意做一只小虫的。在黄沙梁的春花秋草中,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的一生蹦哒完。或许只有真正与土地不可分割的人,才能体悟"与虫共眠"的乐趣。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家园为什么会荒芜?作者在书中隐约给出了回答。“许多年头都是一样的,麦子青了青,黄了黄。变化的仅仅是人的心境”。作者想表达的也许是时间吧,时光流失让不少人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当我们在另一条渠碰响水桶,已是别处的早晨。”作者自然是不甘于被时间冲刷的。他用来抵抗光阴的方式便是观察与留心,并回忆每一个美好的清晨与太阳落山前一个时辰。念想着村东头的人和村西头的人。我想说的是,独立于自然时间点之外,我们可以有个人时间点,你可以用你的记忆进行怀想,回到你希望记住的时间点,感受当时的心情、空气和味道。
人生要活得像庄稼,毋使荒芜。做自己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
夜再黑,夜空是晴朗的。
关于远离尘嚣读后感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