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校法学排名
那些排名,都是非常老的数据,还有就是看规模和学科历史,而不是真实反映目前各个法学的学术情况。下面的这两个数据,比较客观反映了目前各个法学院的学术水平。
2011年法学核心期刊,各个学校的各个方向上了前十名的数据统计排名如下:
排名 单位\学科
1中国政法大学
2清华大学法学院
3北京大学法学院
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5华东政法大学
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7 武汉大学法学院 (及国际法研究所)
8西南政法大学
9南京大学法学院
10吉林大学法学院
11厦门大学法学院
12四川大学法学院
13东南大学法学院
14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15?山东大学法学院 (及威海分校)
16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17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18重庆大学法学院
19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及刑科院)
20西北政法大学
2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2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2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4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25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及国际法研究所)
26最高人民**
27复旦大学法学院
28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29最高人民检察院
30扬州大学法学院
31中山大学法学院
32上海政法学院
33湖南大学法学院
34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35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36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37国家行政学院
2009-2011各个学校在三大权威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论文数排名(前20名):
名次单位 总数
1清华大学法学院46
2北京大学法学院44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43
4中国政法大学36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7
6南京大学法学院19
7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18
7华东政法大学18
9四川大学法学院17
10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13
1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12
12武汉大学法学院11
12吉林大学法学院11
12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11
15西南政法大学10
15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10
17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刑科院)9
18复旦大学法学院8
18最高人民**8
18最高人民检察院8
18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8
湖南大学的法学专业实力很差!
公认的实力在湘潭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之后!
湘潭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2年,2003年法学院成功取得诉讼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法学院又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及法律史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成功申报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湖南师范大学法律专业创办于1993年,1996年成立法学院。2002年,湖南师范大学和原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湖南师范大学组建新的法学院。
学院现设有法律学系和国际法学系两个系,并设有WTO法律问题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政府管理法制研究所、刑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程序法研究所和法律基础课部等教学研究机构。经过十余年的建设,法学院现拥有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国际法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学和经济法等七个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此外,还获得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法学专业为湖南省重点建设专业,国际法学科为湖南省重点学科。
学院现有本科生约700人,法学硕士研究生300余人,法律硕士研究生200余人。学院抓住发展法学教育的时代契机,一方面不断加大引进人才和培养已有法学师资的力度,另一方面整合了省内重要法学教育资源,大大强化了法学教育科研力量。学院现有在编在岗教师77人,其中法学教授14人,副教授34人,博士生导师6人,法学博士26人,在读博士10人,出站博士后5人,潇湘学者特聘教授1人,新世纪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研究百人工程项目人才4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2人,121人才工程项目2人。其中有被誉为新中国国际私法奠基人之一的李双元教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第三届)法学专家组成员);有我国公认的著名国际经济法专家王贵国教授(特聘教授,人事关系、档案已于2002年调入);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担任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蒋新苗教授等一批专家和学者,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职称比例协调、教学经验较为丰富、科研实力较强的师资队伍。学院无论是师资规模,还是博士学位人数、高级职称人数以及与司法实务界的联系广泛程度均处于我省最前列。
1998年原湖南大学恢复法学专业的招生,2000年新的湖南大学恢复组建法学院。
05年获得经济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实现了湖南大学法学学科建设的历史性突破。同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法理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宪法行政法学7个法学硕士点,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