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冒名办理信用卡,向**提供客户声明怎么写
如果被冒名办信用卡怎么办?
被冒名办卡,你先看一下自己的身份证是否丢失,**办理信用卡或者借记卡,应当按人证合一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才可以办理。因此,仅凭身份证和身份证资料是不能办卡的。如果**未尽到审查责任,应当由**承担法律责任。不过,如果身份证被骗,应当立即向发证的公安机关重新申领并报告。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此,我也提醒您,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对于居民身份证等重要身份证件,要妥善保管,尽可能防止丢失、被盗。遇到被冒名办卡事件,首先要进行身份证挂失,然后报警,再通知**,说明情况。由于**不能单凭身份证就办卡,所以**也要承担很大部分责任。
华律网周记网(www.zhoujiwang.com)小编提醒您,发卡**应完善资信审核制度,加强对发卡环节的监督,避免被冒名办信用卡。
法律主观:
冒用他人**卡,数额较大的,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 。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 或者 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 身份证 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法律客观:《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