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龙卡(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是怎样的
1.支付循环信用利息,年费、违约金、分期付款手续费及其它各项费用,龙卡信用卡取现和还款;
2.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相关费用的交易;
3.房产、汽车、批发、医院、学校以及慈善和社会服务等非盈利性行业的商户消费以及金融和政府类支付交易(如保险、投资、纳税、罚款);
4.购车分期、装修分期、车位分期、留学分期、教育分期、分期通、旅游分期、账单分期、消费分期业务;
5. 卓越商务卡-单位商务卡各类消费;
6. 银联确定的特殊计费类商户;
7.其他中国建设**指定的不进行积分的交易或商户。
如由于商户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安装**卡受理机具,导致不应积分的交易被计算了积分,中国建设**有权扣除持卡人的该部分积分;如因收单行或商户未按照中国银联的规定正确设置商户类别以致影响积分累计的,中国建设**不承担相关责任。
一,建行信用卡积分计算规则如下:
1、建设**信用卡积分包括基本积分和奖励积分。
2、基本积分为持卡人使用龙卡信用卡,每消费人民币1元积1分(持上海大众龙卡消费,人民币1000元积6分);每消费美元1元积7分(持上海大众龙卡消费,美元100元积4.2分);持欧洲旅行卡消费1欧元积9分。
3、成功办理建行信用卡商户分期、邮购分期付款业务,将一次性获得分期本金总额等额积分(原为每期应还本金入账时累计相应积分);成功办理消费分期业务不改变原始交易积分,不另计积分;成功办理购车分期、安居分期业务将不再累计相应积分。
4、建行信用卡积分计算日期为该笔消费的**记账日。
5、建行信用卡奖励积分是鼓励持卡人特定消费、用卡或使用有关产品或参加活动并符合奖励条件而额外计算的积分。奖励积分按积分奖励类活动所公布的活动条款计算和使用。比如开卡奖励积分,活动积分翻倍等。
6、持卡人主卡及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算,附属卡消费产生的积分累积到主卡
二,建行信用卡积分累积规则
持卡人使用建设**信用卡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百货公司、其他零售商店类商户的刷卡消费,及通过中国建设**信用卡中心进行的商品邮购、分期付款等均可累计积分。
如果您还有其他具体问题,建议您打**咨询****人员,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