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追究刑事责任吗
恶意透支信用卡 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并且经发卡**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 信用卡诈骗 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 信用卡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2、《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 冒用他人信用卡 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一、非法持有他人**卡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非法持有他人**卡罪立案标准如下: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存单等其他**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